卡債繳不起了

 

最近卡債族、債務協商清理法的問題,鬧的沸沸揚揚的。說實話,我並不支持債務協商清理法通過。許多卡債族,都是以卡養卡,以債養債。充斥鴕鳥心態,不願積極處理債務問題,直到還不起為止!

別以為我是什麼財團的人,或是銀行的打手,我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上班族。我也是和一般人一樣,要擔心害怕中年失業、擔心薪水微薄很難養的起家。我贊成政府對卡債族伸出援手,但是不該通過這種對銀行這麼嚴苛的法律。

我沒什麼錢,所以我不刷卡、不買車、不買名牌,用地攤貨。看那些卡債族買房、買車、到處刷卡血拼。他們是自作自受,我實在不覺得他們有什麼好同情的!

現在卡債族團體的一些說法,實在讓人覺得詭異和莫名其妙,舉例下面三項例子

一:很多卡債族自殺身亡,讓很多人怪罪銀行逼死人。這種論點,根本是積非成是,逼死那些卡債族的人不是銀行,而是他們自己。不管是家境問題,還是他們個人亂花錢的問題,重點是錢都是他們自己花的,債也是他們自己欠的,欠太多債自殺,怪到借他錢的銀行頭上,除了莫名其妙可以形容,沒有別的形容詞。還是說大家希望,有需要用錢,但是從銀行借不到錢,因為銀行怕會[逼]死你?

銀行不是慈善機構,即使家境不好的人,也不代表就可以借錢不還。如果政府立法,如果親友負債還不起,我們就要出自己一部份的財產幫他還。你會願意政府立這法嗎?如果不願意,又怎麼能要求銀行[送錢]給家境不好的人花?家境不好,應該尋求別的援助,而不是只會借錢或刷卡!

二、很多卡債族都說希望有重生的機會,但是他們有為了要重生付出努力嗎?光從知識裡,就可以找到很多例子,很多卡債族,有車子、有房子,但是他們就是不願意賣掉財產來還債。一心不要債、只要財產。一般人的印象中,欠債的人,應該努力工作,努力將負債還清,但是有多少卡債族有這想法?大部份都只是想有沒有什麼方法不用還債,拼命為自己欠債不還的作法合理化。

三、很多人都說,像王又曾、陳由豪…這些大富豪都欠幾十上百億的錢,為什麼銀行不會跟他們要錢,而要「苦苦」逼迫卡債族?會有這種想法的人,真的是很可笑,就像別人殺人放火,而我只是搶劫而已,所以不應該有罪。欠錢本來就該還,別人欠銀行多少錢,是別人的事。他潛逃國外,不代表他就不用還錢,他該負的責任,一輩子都別想撇清。當然也不代表別人欠大債不還,我就可以欠小債不還。

銀行是為了賺錢才存在的機構,如果立法院通過債務協商清理法,好到卡債族,受害的卻是所有的台灣人。開銀行的人不是笨蛋,一旦政府通過這麼嚴苛的法律,銀行一定會緊縮信用,到時即使有誠信的人或公司,需要用錢,也很難從銀行調到頭寸。銀行緊縮信用,不是小事,甚至可能引發蕭條和經濟衰退。試著想想,如果房貸貸七成,緊縮信用到只能貸五成,那多出的兩成自備款,就能讓多少人買不了房子。一環牽扯一環,卡債族的問題,不是[同情]兩字就能解決的,而且重點是,他們到底值不值得同情!

ps:附帶一提,奇摩知識實在太多拉生意打廣告的人,既然奇摩知識是用手機門號來認證,為什麼不鎖住那些打廣告的帳號?他們污染了知識助人、人助的環境。除了打廣告,說不定還有詐騙人士,像知識一堆拉債務托管的人,誰能保證他們是做生意、還是搞詐騙?而且可怕的是,即使他們是為了詐騙,被騙的人也無地申訴。相信沒人願意奇摩知識變成詐騙中心!
2007-06-07 01:29:01 補充
TO 美女:妳搞錯狀況了吧?本文不是討論銀行借錢給卡債族對不對,而是討論立法院該不該立對銀行這麼嚴苛的法律。而且我並沒說錯都在卡債族身上,銀行要負十分之一的責任,但是卡債族他們要負十分之九的責任。

妳弄錯了一個最離譜的狀況,銀行本來就是借錢給信用低的人高利低額,借給信用好的人低利高額。而且有那一個卡債族,只欠一個銀行卡債?幾乎都是辦了十幾家銀行的信用卡,以卡養卡,才會債務愈養愈大。妳覺得銀行該怎麼查他們辦了那些卡、又借了多少錢?總不會在辦卡前,先對辦卡人嚴刑逼供吧。聯徵中心都沒有的資料,妳叫銀行去那查?
2007-06-07 02:06:53 補充
抱歉,我有一個論點錯了,但是評論不能刪,真頭痛。過去銀行大量衝刺信用卡量,忽略了申請人的信用狀態。不過說真的,申卡人開始時信用大都不錯,都是日後陷入繳最低應繳金額的陷阱,愈陷愈深。當他信用開始不佳時,銀行的卡早就發下去了,想收回都不可能。

抱歉,我的疏失,聯徵中心有每個人的信用卡、債務、卡債、信用評分…等資料!
2007-06-09 12:01:38 補充
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還是通過了,卡債族應該爽翻天了吧!對以前借錢不還的人,好處很多。不過以後缺錢想借錢的人,他們就完了,除非他們能跟銀行提出完全的擔保品,不然想借錢,比登天還難。這是一些提案的立委,他們沒想到的事,他們幫了一批沒信用的人,害苦其他更多的人。以後缺錢又沒擔保品的人,只能跟地下錢莊借了。所以提案的徐姓立委,我一輩子不會再投票給他!我就不相信把缺錢的人,逼到只能跟地下錢莊借錢,對他們會比較有好處嗎?
2007-06-09 12:01:46 補充
我對卡奴積非成是的嘴臉,非常不認同,說法案通過,是遲來不完全的公義。真的很不屑這些人,欠人錢賴帳,還有這種嘴臉敢批評。清償時限是6~8年,1200萬以下的債務過期就可以都不用還。我超想罵髒話,我賺一輩子,不吃不喝都很難有1200萬,這些卡奴只要把錢先借放在別的地方不還債,最晚8年後,就可以[實賺]幾百萬上千萬,我還真不曉得,借錢還可以變成投資了,借愈多債愈少,財產愈多!
2007-06-11 17:53:38 補充
怎麼會不明理的人這麼多,卡奴裡有人是家境問題,所以連非家境問題亂花錢的人,也可以免債?不要只會拿家境不好的人,拿出來當藉口。

問你們這些贊成法案的人一件事,你的親友缺錢家境不好跟你借錢!你會好心讓他連還都不用還嗎?而你的親友因為血拼過了頭,跟你借錢,你會讓他連還都不用還嗎?對家境窮的人,還說的過去,對有人拿你錢去血拼不還你,我就不相信你心腸這麼好,不會跟他要債!

如果你真的心腸這麼好,親友借你錢去血拼,你也不會跟他們要錢……那我很樂意和你交朋友,我想血拼缺錢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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